
封面新闻记者 杨博 视觉设计 李潇雪
“法若不便民,便失其本。老夫画扇,非曲法,乃用法以活人。” 舞台之上,苏东坡挥毫题扇断公案的经典桥段上演,一句台词道出了他以民为本的法治初心。3月18日,“E法同行 清朗天府”2026年全国网络法治主题宣传活动正式启动,现场《法,何以安蜀?》主题舞台剧重现了苏轼《画扇判案》的千古佳话,也让这位两宋文宗藏在诗词风雅背后的治世能臣形象,重新走进大众视野。记者了解到,苏轼已正式入选四川省司法厅联合四川大学课题组发布的《四川省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名录》,他 “德法相济、因法便民” 的法治理念,至今仍有着现实借鉴意义。
辗转半生 法治足迹遍留全国
苏轼的法治实践,贯穿了他整个仕途生涯。1057年,年仅20岁的他在进士科考试中写下《刑赏忠厚之至论》,仅六百字便将法的宽容与边界阐释得淋漓尽致,一举成名。此后的制科考试中,他更明确提出 “治事不若治人,治人不若治法” 的核心主张,奠定了一生的法治基调。
从凤翔判官任上修订规章、减少不当律法带来的民生损耗,到徐州任上上书《乞医疗病囚状》,严管狱吏、保障囚犯基本生存权利;从被贬黄州时援引律法阻止当地杀婴陋习,扭转不良社会风气,到重回朝堂后上书反对 “法出多门”,呼吁朝廷带头守法。辗转大江南北的数十年间,苏轼始终将法治实践与民生疾苦紧密相连,足迹所至,皆留下了护佑百姓、匡正法度的佳话。
画扇断案 法理人情两相融
苏轼的民本法治理念,最鲜活的体现莫过于杭州任上的 “写画白团扇案”。当时,有绸缎商状告制扇匠人拖欠钱款拒不归还。被告上堂后坦言,杭州连日阴雨、天气湿冷,扇子根本卖不出去,加之父亲病逝花光了积蓄,实在无力还债,绝非恶意拖欠。
面对这起看似简单的债务纠纷,苏轼没有机械执法、简单判罚,而是兼顾法理与人情。他让匠人取来二十把白团扇,挥毫在扇面上题写诗文、描画竹石,转眼便让普通的扇子成了杭城百姓争相抢购的珍品。扇子很快售罄,匠人不仅凑齐了欠款,还解了生计燃眉之急,一场官司最终以皆大欢喜的方式圆满了结。这桩流传千年的断案佳话,正是苏轼 “以民为本” 法治思想最生动的注脚。
四大内核 民本法治智慧照今朝
苏轼的法律思想兼容并蓄,四大核心内核至今仍有深刻的现实借鉴意义。
德法相济,刑赏忠厚的德刑观,主张 “威与信并行,德与法相济”,坚持先德后刑、慎刑恤刑,与当下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一脉相承。
因法便民,以法活人的民生观,始终将百姓利益作为法治的根本指向,深刻契合了当下法治建设 “以人民为中心” 的核心理念。
良法善治,宽严相济的立法观,强调法令需顺民心、简而能行,反对频繁变法、法出多门,为当下推进科学立法、民主立法提供了历史参照。
人法并重,罚自上始的吏治观,提出 “人与法并行而不相胜,则天下安”,主张严以治吏、严于上而宽于民,对当下建设高素质法治干部队伍有着重要的指导价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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